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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修訂111年度「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」–「產業發展類」。

依據:本府111年8月17日府授研服字第1110133149號函。
公告事項:修正第34項(原編號34修正為31)、83項、 257項(原編號257修正為34)之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,以及刪除第248項、258項之申請案件,自即日起實施。